单纯的得了白癜风不能够评残。
白癜风不会直接致人死亡。
肢体残疾包括: 1. 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 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 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 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 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 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 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 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 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 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 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 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对照一下,看看你是不是一级的。
你好,一般可以报考,另外白癜风注意病情如何,如果病情很严重的话,有可能会影响报考 。全身都有白癜风。白癜风不传染。公务员对白癜风有无特别要求,最好提前咨询一下考务办公室。但是还是建议一定要治疗,不然会给考生心理带来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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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官因病是可以评残的。 根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因战、因公致残以及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含精神病)致残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因战、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含精神病)致残,医疗期满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申请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被评定残疾等级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申请调整残疾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