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病特殊病补助

发布于 2022-03-20 00:26:21

特殊病种医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新的规定,2018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增加了10个二类门诊特殊病种数。


  门诊特殊病种分为一类门诊特殊病种和二类门诊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一类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门诊特殊病种包括: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冠心病、中风后遗症、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类同个人缴费高、低档标准住院医疗待遇。二类门诊特殊病种高档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7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2000元。

特殊病种有哪些补助?

特殊病种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

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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